索 引 號:DX0001/2026-34026
發文機關: 東鄉區政府辦公室
文 號:
成文日期: 2026-02-05
文件有效性:
【政策解讀 圖文】《東鄉區專項債設施蔬菜基地運營管理辦法(試行)》
《東鄉區專項債設施蔬菜基地運營管理辦法(試行)》政策解讀
《東鄉區專項債設施蔬菜基地運營管理辦法(試行)》于2026年2月5日由東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并正式實施(下簡稱《辦法》),現作如下解讀:
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我省蔬菜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20〕11號)和《撫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撫州市蔬菜產業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撫府字【2022】1號)文件精神,為克服我區蔬菜生產面臨設施條件差的短板,加快培育蔬菜(含食用菌)產業,促進農業持續增效、農民持續增收,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我區于2022至2023年連續兩年發行地方專項債用于設施蔬菜基地建設,累計建成高標準連棟蔬菜大棚及相應的水、電、路、凈菜車間,冷庫等配套設施占地3700畝。針對建成后專項債設施蔬菜大棚在“建、管、用”過程中存在突出問題,為加強我區地方專項債資金建設蔬菜基地的資產管理及設施設備維護,保障基地的正常運營,明確建設方、資產管理方、各鄉鎮場等相關單位及大棚經營承包主體的債權,及基地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維修,維護等要求,由區農業農村局起草該《辦法》,廣泛、充分地征求了相關單位、主體的意見后,經區政府2026年第1次常務會審議通過,于2026年2月5日正式出臺實施。
《辦法》明確大棚租金由各鄉鎮(場)委托相關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收繳,代付基地地租后的剩余租金統一交由區屬國有管理公司集中管理,用于支付除承包主體自行承擔范圍以外的設施、設備維修維護、棚膜更換等費用支出。
《辦法》明確基地大棚內種植的作物需符合國家耕地(園地)用途管制政策,大棚內不得進行挖塘養魚及地面硬化等破壞大棚耕作層的行為,不得出現大面積、長時間空棚。
《辦法》明確基地承包主體為大棚等設施、設備維護的第一責任人,基地所在鄉鎮、村承擔屬地監管責任,明確基地所在鄉鎮(場)牽頭、區屬國有管理公司配合,定期進行基地設施、設備問題摸排,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基地設施、設備全面檢修,發現損壞,及時修復等。
咨詢電話:0794-7099827
政策文件:【有效】撫州市東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東鄉區專項債設施蔬菜基地運營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